近年来,北仑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持续推进知识产权行政、司法、刑事保护提质增效,加速构建“严大快同”知识产权保护格局。为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氛围,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北仑区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各职能单位征集了一批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现集中公布。
2021年,欧阳某某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向李某某等人出售其从他人处购入的存储于百度云网盘若干账号内的电子书籍。后经浙江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等出版社认定,涉案百度云网盘账号内含有侵权书籍共计515册。北仑区人民检察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对欧阳某某提起公诉。北仑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以侵犯著作权罪对欧阳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应某在经营宁波市某公司期间,伙同他人在采购的电缆上印上“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字样,并在其中9根电缆外包装及电缆盘上使用东方电缆公司“ORIENT PERAL”注册商标,后销往宁波市镇海区某工地。上述9根假冒注册商标的电缆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38万余元。北仑区人民检察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对宁波市某公司和应某提起公诉,同时向权利人发出知识产权保护检察建议。北仑区人民法院判处宁波市某公司罚金二十万元,判处应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罚金十八万元。 2023年3月,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成功侦破余某、徐某为首团伙假冒注册商标案,查获3家制造假冒伪劣产品的小作坊,抓获制假嫌疑人5名,涉案总金额达近百万元。该团伙从银行承接代办信用卡业务,再从河北廊坊和浙江永康等地定制购入假冒“Naturehike”(挪客)商标的户外用品作为办理信用卡的赠品。该案件的侦破,实现对制假、售假各环节的全链条打击,彻底捣毁假冒产业链,有效保护企业品牌信誉度知名度,维护本土企业利益。 2021年,某服饰有限公司向海关申报从越南进口一批品名为男式全棉针织T恤的货物。经北仑海关全倒箱查验,查获2万余件涉嫌侵犯商标专用权的剪标服装,该批货物按正品市场价值约600万元,经各权利人确认均为侵权产品。该服饰公司特意用剪标的手法冒充原单正品,北仑海关对该服饰公司侵权违法行为作出没收加罚款的行政处罚,有力打击侵权违法行为,保护国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021年,某公司向北仑海关申报出口一批品名为涤纶布、轴承、人造革办公椅的货物。经北仑海关查验,发现集装箱内有一批由蓝色纸盒包装的轴承,纸盒上印刷有“HCH”商标字样,数量共计20万个,而“HCH”商标系宁波本地企业环驰轴承集团有限公司所有。北仑海关启动主动保护程序,经商标权利人环驰轴承集团有限公司确认,涉案产品均为侵权产品,北仑海关作出没收并罚款的行政处罚,有效保护了本地自主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合法权益。 宁波北仑某机械公司生产带有“ 朱某未经授权许可,擅自在北仑某商场珠宝销售柜台内张贴标有“杭州2022年第19届亚运会特许商品”文字及亚运会吉祥物“宸宸”、“琮琮”、“莲莲”等形象的宣传图样。2023年8月,北仑区市场监管局认定朱某存在侵犯亚运会特殊标志专用权的行为,依据《特殊标志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停止侵权行为,并给予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宁波某文具公司在其宣传、展示、生产的商品上擅自使用了与德国某公司商标近似的标识,及与德国某公司产品装潢近似的设计。北仑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宁波某文具公司使用近似标识的行为构成对德国某公司的商标专用权的侵害,其使用德国某公司系列产品近似装潢的行为构成使用有一定影响的商品特有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遂判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12万元。 张某、黄某系某国际贸易公司的股东,在出口货物时被海关认定侵害了德国某公司的商标专用权,并予以行政处罚,张某、黄某后于同年注销了公司。德国某公司向法院请求判令张某、黄某承担赔偿责任。北仑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张某、黄某作为公司股东,明知或应知其出口货物被海关行政处罚且尚未承担相应民事责任,仍对登记机关作出不实承诺,注销了公司,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遂判决张某、黄某赔偿损失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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