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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基斯坦对涉华聚氯乙烯树脂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作者:nblia 日期:2023-12-13 09:21:33 点击:
023129日,巴基斯坦关税委员会发布第50/2016/NTC/PVC/SR-I/2022号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大陆、韩国、泰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悬浮级聚氯乙烯树脂(Polyvinyl Chloride Resin-Suspension Grade)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继续对上述国家/地区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税率详见附表),其中,中国大陆出口商/生产商税率为3.44%20.47%、韩国为4.00%14.97%、泰国为13.98%、中国台湾地区为16.68%,措施自202268日起生效,有效期为3年。本案涉及巴基斯坦税号3904.1090项下的产品,产品主要用于生产管道和配件、花园软管、鞋子、电缆、薄膜及片材、复合材料、包装等。

来源:中国
贸易救济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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