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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运人接收货物或者货物装船后,承运人或船长会签发提单,提单通常交付给托运人即国内出口企业。但是依照国际贸易FOB术语的约定,外国买家委派货代订舱,故大多数时候,卖家也不会直接对接船东,而是将货交给买家货代,由货代再将货交给承运人。
持有提单是控制货物流转的关键。
在上述情况下,货代应将提单交给委托人即外国买家,还是交给实际交付货物的出口企业呢?
如货代将提单交给了买家导致出口企业无法回收货款,货代是否会因此担责?
我们通过以下案例来为出口企业解答上述这两个问题。
一、案例介绍
二、法律分析
三、给出口企业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