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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月 30 日,中美经贸团队通过吉隆坡磋商,达成的成果共识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美方将取消针对中国商品(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商品)加征的 10% 所谓“芬太尼关税”,对中国商品(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商品)加征的 24% 对等关税将继续暂停一年。中方将相应调整针对美方上述关税的反制措施。双方同意继续延长部分关税排除措施。 贸易夜航解读:也就是说,芬太尼关税从 20% 降到 10%。对等关税维持 10% 不变,有效期为 1 年。 二、美方将暂停实施其 9 月 29 日公布的出口管制 50% 穿透性规则一年。中方将暂停实施 10 月 9 日公布的相关出口管制等措施一年,并将研究细化具体方案。(贸易夜航解读:美国出口管制50%穿透性规则的核心:如果一家外国企业的产品中,包含50%以上的美国技术或零部件,那么该企业向中国出口相关产品时,必须获得美国政府的许可。) 三、美方将暂停实施其对华海事、物流和造船业 301 调查措施一年。美方暂停实施相关措施后,中方也将相应暂停实施针对美方的反制措施一年。(贸易夜航解读:美方停止对中国籍及中国建造的船舶征收靠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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