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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对涉华玻璃纤维征收临时反倾销税

作者:nblia 日期:2026-09-09 09:02:54 点击:
202694日,巴西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GECEX)发布2026年第960号决议,决定对原产于中国和埃及的玻璃纤维(葡萄牙语:fibras de vidro, tipo E e/ou E-CR, em filamentos ligeiramente torcidos (roving), de densidade linear igual ou superior a 100 g/km)征收不超过 6个月的临时反倾销税,分别为中国211.78456.44美元/吨、埃及243.42美元/吨,征税详情见附表。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7019.12.90。本决议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02586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发布2025年第60号公告,应巴西国内企业Owens Corning Fiberglas A.S.Ltda20241031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和埃及的玻璃纤维启动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描述:E型和/E-CR型玻璃纤维,采用轻微加捻长丝(粗纱),线密度等于或大于100g/km。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37月至20246月,损害调查期为20197月至20246月。2026818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发布2026年第75号公告,对该案作出肯定性初裁,建议征收不超过 6个月的临时反倾销税。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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