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海关总署发布了《海关总署关于正式实施中韩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的公告》(公告〔2014〕20号),决定自2014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大韩民国关税厅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制度与大韩民国进出口安全管理优秀认证企业制度的互认安排》,联合对双方AEO企业提供通关便利。 AEO是“经认证的经营者”(Authorized EconomicOperator)的简称,在我国,AA类企业即为中国海关的AEO企业,我国海关认证的AEO企业直接出口到韩国的货物和韩国海关认证的AEO企业直接出口到我国的货物,经双方海关信息对碰一致后,可享受通关便利措施。双方海关将相互给予对方AEO企业的通关便利措施包括:进口货物降低进口货物查验率;简化进口货物单证审核;进口货物优先通关;设立海关联络员、协调解决企业通关中的问题;非常时期的优先处置等。 番禺关区最大的对韩贸易企业——广州市番禺世门手袋有限公司目前仍为A类企业,该公司负责人表示:为更大程度享受中韩双边贸易互利,将尽快申请海关AA类企业资质。作为AA类企业的广州市番禺利得鞋业有限公司在听完海关政策介绍后表示:“我们之前的货物出口都是经香港再转运到韩国,如今中韩直运能享受这个通关便利,我们将考虑把货物直接对韩国进出,降低时间和经济成本,进一步提高我们公司对韩国合作客商的知名度和信誉度。” 2013年,番禺海关注册企业对韩贸易进出口值为2.7亿美元,同比增加了13.7%。开展对韩贸易进出口的注册企业有335家,进出口规模多在10万美元以上,其中进出口值超过100万美元的有41家,超过500万美元的有8家,1000万美元以上的有4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