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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海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体系建设,帮助企业防范产品上市前的专利侵权风险,提升风险防控意识和应对能力,宁波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拟于近期启动第二批“协同保护海外伙伴计划”企业的遴选工作,并同步征集FTO公益服务需求。入选企业将受邀参加“协同伙伴·FTO公益护航对接会”,活动由宁波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宁波专利侵权风险分析(FTO)中心主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宁波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以有实际出口业务或明确海外市场拓展计划的企业为主,兼顾有拟上市、重点推广产品且存在FTO需求的企业,包括制造业企业、外贸企业及跨境电商企业等。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状况正常,无重大知识产权失信记录或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具备一定的知识产权管理基础; (二)有实际出口业务或明确的海外市场拓展计划,或有拟上市、重点推广产品; (三)有拟出口、拟上市或重点推广的具体产品、技术方案,具备开展FTO分析的实际需求; (四)能够指定专人负责对接,按要求提供活动所需材料,并认真负责配合完成活动有关工作。 (一)入选企业纳入第二批协同保护海外伙伴计划,享受相关协同保护服务。 (二)活动中,宁波专利侵权风险分析(FTO)中心成员单位介绍各自的FTO服务,企业现场填报意向,由主办单位统筹匹配并反馈对接结果。 (三)为保障活动效果,本次公益活动在技术点数量、分析范围等方面将作一定限制,以活动中确认的服务内容为准。 (一)材料填写。有意向的企业需如实填写《宁波企业出海FTO公益服务需求调研表》(见附件),并加盖公章。 (二)材料报送。将调研表的电子版(Word文件)及盖章后的扫描版发送至指定邮箱zcbhhd2026@163.com,邮件主题注明“第二批协同保护海外伙伴计划报名+企业规范全称+联系人姓名+电话”。 (三)审核遴选。宁波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对报名企业进行汇总审核,结合企业所属产业、产品及技术领域、目标市场、知识产权布局、风险防控与纠纷应对等综合遴选,优先确定20家企业。 (四)结果通知。入选企业及后续安排将另行通知。 (五)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1月4日15:00前。 (一)企业对所填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入选企业应按要求配合开展工作,无正当理由中途退出或拒不提供必要材料的,取消参与资格。 0574-87811003(龚老师) 0574-87978960(丁老师)
宁波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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