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是,2025年9月,有多个商标代理交流群中流传,“国知局最新通知:撤销、异议、无效宣告等案件的官方文件,不再抄送代理机构,仅直接寄往商标权利人的登记地址”。
10月下旬,有热心的商标代理人,向商标局咨询撤三答辩抄送事宜: “商标局是否暂停了向商标代理机构抄送答辩文书?” ![]() 10月27日,得到了商标局肯定的答复: “答辩通知书已不发送抄送件”。
不愿相信这个 噩耗 真相的商标代理人,仍然想再次求证。 10月底,又一位代理人向商标局咨询,这次不限于撤三答辩,还问了异议答辩,乃至撤销、异议、无效宣告等事项的抄送事宜。 所有需要商标申请人/被异议人,商标注册人/被申请人答辩的官方文件,是否都不再抄送代理机构呢? ![]() 10月30日,商标局再次肯定的答复: “已不发送抄送件”。
七个大字,答复组同志沉稳坚定的语气、清澈坚毅的眼神,活灵活现的浮现在了眼前...... 还有什么疑问吗,应该没有了吧。 为了勘验“没有抄送”的正式发文情况,知产库走访了附近的热心群众,拿到一份2025年9月送达的只有主送、没有抄送的答辩通知。 ![]() 这是一份撤三举证答辩通知,撤三受理日期为2025年情人节。 商标局寄出邮戳日期为2025年9月20日,送达日期为2025年9月23日。 受理到答辩居然超过半年,这是我不曾预料的。 面对不再抄送代理机构的新形势,代理机构的作用将大大降低,存在感需要自己争取。 商标申请以后,公告期间被异议,代理机构收不到异议答辩通知,那就需要公告期内认真蹲守,一旦发现被异议,及时提醒申请人。 商标注册以后,被人撤通/撤三/无效宣告的,隔三差五或者干脆每两个月检索一次吧,一旦发现被撤通/撤三/无效宣告,及时提醒注册人。 提醒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尽可能在商标申请地址办公,同时盯着所在乡镇/街道的邮政局或邮政所,毕竟这些文书:送达只用挂号信,单位名义从不写联系人,收件人从不写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