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中常见的商标侵权行为主要包括未经许可使用在商品上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商标、搜索关键词或广告语中使用他人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帮助侵权行为以及平行进口中的不当使用等。
具体来说,包括:未经许可,在商品包装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未经许可,在商品的详情页面,包括商品标题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未经许可,在商品的广告语、宣传物料中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例如:在Google Ads或社交媒体投放广告时,使用竞争对手的注册商标名称作为关键词时;从国内购进商品在境外销售,该商品上标注有在中国已经注册的商标,但是该注册商标与境外的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均可能构成商标侵权; 为避免发生商标侵权行为,跨境电商企业在进行销售时应当将商品中可能含有的商标在目标国商标数据库中提前进行商标检索,确保该商品所包含的商标或其他可作为识别商品来源的标识在目标市场未侵犯他人权益。 相当多的跨境电商企业并不能敏锐地认识到,一些常见的标识也是他人的注册商标,比如:Dior公司旗下的“”商标和格子图案商标“”;Levi's的牛仔裤缝线状商标“”;WD-40公司的罐体商标“”;被误认为是面料材质的注册商标“天丝”等。这些商标因为其具有识别商品来源的作用,所以也被各国的法律所保护。因为部分跨境电商企业经营的产品种类较多,对于该产品所属行业并不具有过深的行业知识,所以容易因为未能敏锐地察觉上述注册商标的存在,导致引发侵害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风险。 如果跨境电商企业为销售型企业,自己并不进行产品的生产时,可以采用与供应商签订知识产权清洁条款的方式来降低自己的法律风险。常见的做法是:跨境电商企业可以在与产品生产者的采购合同中约定:该产品拟销售至某些国家,产品生产者对此知悉并承诺,产品生产者已经对该些目标国的知识产权进行了检索,该产品不会侵犯目标市场的任何人的任何知识产权;如果发生侵权行为给跨境电商企业造成损失的,产品生产者应予以赔偿,赔偿的范围应当包括跨境电商的赔偿款、和解款等直接损失,以及为应对侵权行为而支付的中国、境外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一切合理开支。这样,即使跨境电商企业尚不具备能力进行相应的风险防范,也可通过知识产权清洁条款降低部分法律风险。 来源:常州市贸促会 |